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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 10:09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2017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7]52号)(以下简称《安排意见》)文件,现将我校2017年度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且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当年未申请正常评审或破格评审的,可以申请参加特别评审。

    (三)工作时间的认定: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二、评审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安排意见》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6日前按照《安排意见》中材料要求提交本人代表作鉴定材料。包括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1份,电子版代表作鉴定材料及鉴定费用(正高700元,副高500元)。有关要求参照《关于报送2017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12日前报送其他有关材料,包括纸质《评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电子版包括评审表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参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 88308225

附件.zip


关于2017年度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2017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7]52号)(以下简称《安排意见》)文件,现将我校2017年度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且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当年未申请正常评审或破格评审的,可以申请参加特别评审。

    (三)工作时间的认定: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二、评审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安排意见》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6日前按照《安排意见》中材料要求提交本人代表作鉴定材料。包括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1份,电子版代表作鉴定材料及鉴定费用(正高700元,副高500元)。有关要求参照《关于报送2017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12日前报送其他有关材料,包括纸质《评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电子版包括评审表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参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 883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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