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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15:23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我校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代表作鉴定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拟申报教学、科研系列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已参加2015年职称代表作鉴定,且鉴定结果有两份满足基本达到完全达到者本次可不参加代表作外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报送的代表作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论文须为第一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三篇不同的电子版代表作(PDF格式),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二篇不同电子版代表作(PDF格式),著作请提交原件。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对代表作纸质材料(期刊原件、收录证明)与电子版材料进行一致性审核,并由审核人员在《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附件3)签字。

申报人员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电子版(word格式,附件1)、《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PDF格式,附件2),按照《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电子版材料制作说明》(附件4)要求格式统一通过单位集中报送。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为《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附件3)一份,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包括《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及申报人代表作电子版材料(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jsk@nwu.edu.cn),上述材料请于 201631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300元、副高200元,由申报者个人缴纳,各单位汇总后由专人通过交通银行卡到财务处刷卡缴纳。

2.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88308225

历史学院

2016222

 

关于报送2016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2

各位老师:

我校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代表作鉴定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拟申报教学、科研系列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已参加2015年职称代表作鉴定,且鉴定结果有两份满足基本达到完全达到者本次可不参加代表作外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报送的代表作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论文须为第一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三篇不同的电子版代表作(PDF格式),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二篇不同电子版代表作(PDF格式),著作请提交原件。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对代表作纸质材料(期刊原件、收录证明)与电子版材料进行一致性审核,并由审核人员在《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附件3)签字。

申报人员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电子版(word格式,附件1)、《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PDF格式,附件2),按照《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电子版材料制作说明》(附件4)要求格式统一通过单位集中报送。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为《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附件3)一份,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包括《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及申报人代表作电子版材料(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jsk@nwu.edu.cn),上述材料请于 201631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300元、副高200元,由申报者个人缴纳,各单位汇总后由专人通过交通银行卡到财务处刷卡缴纳。

2.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88308225

历史学院

20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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