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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15:4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的函》(陕建村函〔2015〕8号)文件内容,陕西省为深入挖掘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内涵,加强文物保护修复,加大旅游产业发展,提高名镇规划建设水平,将组建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现就推荐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具有历史学、建筑学、考古、文物保护、城市规划、古建建设、风景园林、经济地理等相关专业背景,长期从事相关行业(专业)工作,具有相关较高技术职称或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二、专家主要职责
指导各镇深度挖掘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确定特色化发展方向;指导文化旅游名镇文物保护修复;指导古建筑修复、新建,仿古建筑建设,既有建筑改造,街区风貌协调;指导旅游开发、路线设计、景点打造、3A级以上景区申报;参与文化旅游名镇发展研究和技术政策制订;承担省厅(局)委托的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相关工作。
三、推荐遴选
(一)填写《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推荐单位意见栏留空),填表要求如下:
1. 毕业院校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最高学历;
2. 职业资格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
3. 专家简介主要填写从事领域的科技工作、发表的论文专著、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与省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合作情况等,控制在500字以内(可附页)。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对拟列入专家组人选,在陕西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聘书。
(三)召开专家组成立会议,联合发布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名录,制定工作规程。
四、相关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5年5月13日前将申报书报至学院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历史学院
                                                          2015年5月11
 

关于推荐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的函》(陕建村函〔2015〕8号)文件内容,陕西省为深入挖掘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内涵,加强文物保护修复,加大旅游产业发展,提高名镇规划建设水平,将组建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现就推荐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具有历史学、建筑学、考古、文物保护、城市规划、古建建设、风景园林、经济地理等相关专业背景,长期从事相关行业(专业)工作,具有相关较高技术职称或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二、专家主要职责
指导各镇深度挖掘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确定特色化发展方向;指导文化旅游名镇文物保护修复;指导古建筑修复、新建,仿古建筑建设,既有建筑改造,街区风貌协调;指导旅游开发、路线设计、景点打造、3A级以上景区申报;参与文化旅游名镇发展研究和技术政策制订;承担省厅(局)委托的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相关工作。
三、推荐遴选
(一)填写《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推荐单位意见栏留空),填表要求如下:
1. 毕业院校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最高学历;
2. 职业资格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
3. 专家简介主要填写从事领域的科技工作、发表的论文专著、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与省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合作情况等,控制在500字以内(可附页)。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对拟列入专家组人选,在陕西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聘书。
(三)召开专家组成立会议,联合发布省文化旅游名镇专家组名录,制定工作规程。
四、相关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5年5月13日前将申报书报至学院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历史学院
                                                          2015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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