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组发〔2014〕87号)文件要求,第四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1.我校科研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二、推荐程序、指标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及单位推荐。
2.由于时间较紧,请各位老师及时安排此项工作,于12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1)单位推荐意见一份。(超过1人请排序)
(2)《第四届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五份(须粘贴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第四届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上报时要出具申报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
5.我校推荐指标为5人。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2.推荐人选要求工作在科研工作一线,带头作用明显,创新成果突出,其成果应对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
3.被推荐人应是其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以国内取得的为主,且为本行业本专业所公认。
4.推荐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申报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申报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