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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14:35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4〕27号),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任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聘用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2、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和《201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将符合条件者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2014年7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学院办公室。
2、报送材料要求: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申报材料须按《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4)报送,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其他证明材料单独成册,封面见附件6。请将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及附件2、3电子版发至学院电子邮箱:lsxy@nwu.edu.cn
3、咨询电话:88308221
四、实施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报。

 

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0
各位老师: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4〕27号),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任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聘用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2、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和《201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将符合条件者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2014年7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学院办公室。
2、报送材料要求: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申报材料须按《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4)报送,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其他证明材料单独成册,封面见附件6。请将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及附件2、3电子版发至学院电子邮箱:lsxy@nwu.edu.cn
3、咨询电话:88308221
四、实施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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