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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11:0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我校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代表作鉴定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拟申报教学、科研系列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已参加2013年职称代表作鉴定,且鉴定结果有两份满足“基本达到”或“完全达到”者本次可不参加代表作外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报送的代表作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论文须为第一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三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三份,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二篇不同代表作复印件二份,论文复印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经学院审核符合要求后在封面及论文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已审核,属实”,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员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见附件,双面打印)、《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连同代表作复印件(申报正高一式三袋,申报副高一式二袋)装档案袋,同时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目录》(附件三)粘贴于档案袋封面处。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请各位老师填写《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lsxy@nwu.edu.cn),于 2014年3月4前将所需材料(论文不需提供原件,著作需提供原件)统一报送学院办公室。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300元、副高200元,由申报者个人缴纳。
2.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
四、特别注意
今年和往年不同,2013年参加过代表作外审并且外审结果通过的教师,可不参加本次外审。
咨询电话:88308225
                                                           历史学院
                                                         2014年2月26

关于报送2014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各位老师:
我校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代表作鉴定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拟申报教学、科研系列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已参加2013年职称代表作鉴定,且鉴定结果有两份满足“基本达到”或“完全达到”者本次可不参加代表作外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报送的代表作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论文须为第一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三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三份,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二篇不同代表作复印件二份,论文复印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经学院审核符合要求后在封面及论文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已审核,属实”,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员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见附件,双面打印)、《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连同代表作复印件(申报正高一式三袋,申报副高一式二袋)装档案袋,同时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目录》(附件三)粘贴于档案袋封面处。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请各位老师填写《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lsxy@nwu.edu.cn),于 2014年3月4前将所需材料(论文不需提供原件,著作需提供原件)统一报送学院办公室。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300元、副高200元,由申报者个人缴纳。
2.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
四、特别注意
今年和往年不同,2013年参加过代表作外审并且外审结果通过的教师,可不参加本次外审。
咨询电话:88308225
                                                           历史学院
                                                         2014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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