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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16:05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5号)、《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体检合格;

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4.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任教满1年以上。

6.兼职教学人员、教辅人员、2014531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要求

1.普通话测试。凡未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者请自行参加我校新闻学院统一组织的普通话测试,测试合格者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费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标准交纳,费用自理。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方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管理学生的能力。2014年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方法和内容严格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执行,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3.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不再执行免试政策。

四、材料填写及报送

 1.材料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格的填写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限报1门,具体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附件6)填写,所学专业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附件7)(所学专业以最高学历为准填写),申请表内张贴2寸同底免冠照片。

2.材料报送

1)提供下列材料:

《西北大学2014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书面材料两份、Excel电子文档一份。

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A3纸型正反印制),同时另报送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应与申请表内所贴照片同底);

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3);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一份,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5);

本人2013—2014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4.为了统一归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A3纸型正反印制,中缝装订;其他材料复印件大小规格均为A4

5.申请材料分两个档案袋报送,1号袋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2013—2014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2号袋内所含证书复印件;2号袋包括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注:学历学位证书只需报送证书内页,勿将封皮一同报送。档案袋封面上粘贴《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目录》(附件89)。

请申请教师将材料(含核实学历、学位、开课计划、体格检查、普通话测试、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思想品德鉴定、是否专任教师身份)的基础上,于326日之前交至学院办公室。

五、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320-25日:各单位安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个人申请。

2.326-3月28:单位报送《西北大学2013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定领导小组名单、认定人员材料、专业技能考试费。

3.329-4月15:学校、省教育厅资格审查。

4.4月16-5月20: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5月26-31日: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6.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1.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为:120/人。

2.咨询电话:88308225

 

关于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5号)、《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体检合格;

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4.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任教满1年以上。

6.兼职教学人员、教辅人员、2014531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要求

1.普通话测试。凡未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者请自行参加我校新闻学院统一组织的普通话测试,测试合格者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费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标准交纳,费用自理。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方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管理学生的能力。2014年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方法和内容严格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执行,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3.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不再执行免试政策。

四、材料填写及报送

 1.材料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格的填写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限报1门,具体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附件6)填写,所学专业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附件7)(所学专业以最高学历为准填写),申请表内张贴2寸同底免冠照片。

2.材料报送

1)提供下列材料:

《西北大学2014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书面材料两份、Excel电子文档一份。

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A3纸型正反印制),同时另报送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应与申请表内所贴照片同底);

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3);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一份,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5);

本人2013—2014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4.为了统一归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A3纸型正反印制,中缝装订;其他材料复印件大小规格均为A4

5.申请材料分两个档案袋报送,1号袋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2013—2014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2号袋内所含证书复印件;2号袋包括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注:学历学位证书只需报送证书内页,勿将封皮一同报送。档案袋封面上粘贴《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目录》(附件89)。

请申请教师将材料(含核实学历、学位、开课计划、体格检查、普通话测试、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思想品德鉴定、是否专任教师身份)的基础上,于326日之前交至学院办公室。

五、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320-25日:各单位安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个人申请。

2.326-3月28:单位报送《西北大学2013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定领导小组名单、认定人员材料、专业技能考试费。

3.329-4月15:学校、省教育厅资格审查。

4.4月16-5月20: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5月26-31日: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6.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1.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为:120/人。

2.咨询电话:883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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