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我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已进入第一阶段,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教师岗位需要填报《基础信息采集表》和《专任教师情况》两张表的内容。其他岗位只需填报《基础信息采集表》。
2、教师岗位如为双肩挑,在“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中可以多选。
3、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如有行政职务,则在“管理岗位”和“岗位等级”中多选。
4、管理岗位如果有专任技术职务则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一栏选择“社会科学”类相应职务,如果没有则选择“无”。管理岗位在“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中单选。
5、各院系副书记按照管理岗位填报,学生辅导员按教师岗位填报。有科级职务的辅导员在《采集表》中“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可以多选。
辅导员还应填报《专任教师情况》表,表中“任课学段”选择“其他课程”;“任课状况”选择“基础课”;“现从事学科领域”选择“教育学”。
相关表格、注意事项及岗位对照表,请各位老师在附件下载,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并于10月21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办公室。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咨询
历史学院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