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1〕26号),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任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编在岗正式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聘用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1年)》一式三份(附件2);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2、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填写《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符合条件者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申报,并2011年12月12日前将资格初审通过者材料报人事处。
2、报送材料要求: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4,其他证明材料单独成册,封面见附件5。请将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及《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发至人事劳资科电子邮箱:rsk@nwu.edu.cn。
3、联系人:樊 涛、马 婧;联系电话:88308221。
四、实施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慎实施。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历史学院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