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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西北大学科研经费自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4日 14:49   浏览次数:
各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对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陕高教纪【2015】2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6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和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学校成立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查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高 岭
副组长:李邦邦 张增芳 
 员:科技处 社科处 监察处 财务处 审计处 设备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
   三、工作依据及范围
    (一)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以及陕西省、西北大学有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工作范围: 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横向、纵向科研经费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科研经费基本情况(包括合同额、已到款额度、已支出额度等),是否按照预算支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科研经费和超预算范围开支、是否存在从项目直接费用中变相领取劳务费谋取私利、编制虚假预算和虚假资料套取项目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其他需要自查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阶段(6月1日—6月3日)
学校组织召开科研经费自查工作布置会,传达三个文件和自查通知精神。各单位要在6月3日之前召开本单位自查动员和布置工作会议,对开展自查工作做出安排。
(二)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阶段(6月4日—6月8日)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依据三个文件和通知精神,对照自查自纠的内容,对检查时限内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填写《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项目负责人)》、《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调查表》,交所在单位。
(三)各单位自查阶段(6月9日—6月10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并将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项目承担单位)》,撰写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10日之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理工科院系自查报告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keky@nwu.edu.cn,联系电话88303550 88302962
文科院系自查报告交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xmk@nwu.edu.cn,联系电话88308194
(四)专项检查和总结阶段(6月11日至6月13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项目承担单位及职能部门的自查结果,对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进行专项检查,撰写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报告,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6月15日形成报告上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015年6月1

转《西北大学科研经费自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04
各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对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陕高教纪【2015】2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6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和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学校成立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查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高 岭
副组长:李邦邦 张增芳 
 员:科技处 社科处 监察处 财务处 审计处 设备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
   三、工作依据及范围
    (一)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以及陕西省、西北大学有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工作范围: 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横向、纵向科研经费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科研经费基本情况(包括合同额、已到款额度、已支出额度等),是否按照预算支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科研经费和超预算范围开支、是否存在从项目直接费用中变相领取劳务费谋取私利、编制虚假预算和虚假资料套取项目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其他需要自查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阶段(6月1日—6月3日)
学校组织召开科研经费自查工作布置会,传达三个文件和自查通知精神。各单位要在6月3日之前召开本单位自查动员和布置工作会议,对开展自查工作做出安排。
(二)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阶段(6月4日—6月8日)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依据三个文件和通知精神,对照自查自纠的内容,对检查时限内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填写《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项目负责人)》、《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调查表》,交所在单位。
(三)各单位自查阶段(6月9日—6月10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并将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项目承担单位)》,撰写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10日之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理工科院系自查报告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keky@nwu.edu.cn,联系电话88303550 88302962
文科院系自查报告交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xmk@nwu.edu.cn,联系电话88308194
(四)专项检查和总结阶段(6月11日至6月13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项目承担单位及职能部门的自查结果,对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进行专项检查,撰写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报告,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6月15日形成报告上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015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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