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今年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第一年,根据学校2019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安排,为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1. 12月20日(周五)下午5点停止办理日常报销业务(含劳务发放),12月19日(周四)下午5点关闭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2020年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2.已办理网上预约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将于年终结账时统一清理;如仍需报销,请于2020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
3.凡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的,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入账;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请于2020年重新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4.发票报销时限为两年,凡2017年的发票尚未报销的,务必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报销。
二、往来款清理
1.暂付款。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暂付款的核销、结算手续,逾期未还借款将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执行。
2.暂存款。请各单位登录财务信息平台(http://cwc.nwu.edu.cn/tysfrz/login.aspx/),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模块查看尚未认领的银行款项信息,请持有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于12月20日前完成到款清理及认领工作。
3.科研收入确认。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已签署的合同(协议),督促上级单位或合作方拨付款项,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科研到款认领,确保科研到款及时入账。
三、票据清理
1.2019年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票据的领用,各单位已领用的票据(包括未用的)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财务处办理年检(校内收款收据在管理科,财政票据在收费科)。
2.2019年12月20日(周五)起停止办理预借票据业务。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扣发经办人工资,并逐月足额扣回已借票据款项。
四、学费催缴
各培养单位及时催缴学生在年终结账前缴纳所欠学费,保证学校的事业收入。
五、二级单位上交款
学校独立核算的相关二级单位须在年终结账前及时足额上交年度任务款、应返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12月20号暂停上述业务的办理之后,将集中办理校内结转及年终的账务调整,望各单位安排好业务进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望周知。
财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