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聘办法》,现将我校2024年第二次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推荐指标
(一)2024年3月1日以后到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未到校工作,拟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工作时间安排
学校拟于2024年12月召开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委员会。即日起,我院将根据引进人才需要组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材料报送等程序,学校收到相关材料后组织同行评议和资格终审程序。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
三、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一)同行评议材料
1.申报人须提交3份代表作进行同行评议,代表作须是本人近5年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著作须提供本人承担部分的证明材料。同行评议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1。
2.其他电子版同行评议材料,相关文档及报送示例见附件2。
(二)评审材料
1.申报人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成果的原件材料扫描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近5年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其他业绩成果材料等,清样、校样、录用通知等不作为正式成果。评审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3。
2.《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表》3份。
3.《准聘转长聘条件个人承诺书》1份。
4.如有合作论文,须提供其他共同作者(是指除本人之外的其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关于放弃将此论文用于西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的知情同意书1份。
5.其他电子版评审材料,相关文档及报送示例见附件4。
(三)单位推荐材料
1.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证明1份。《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公示5个工作日。
2.单位资格审查结果及推荐意见1份,模板见《资格审查结果及推荐意见的报告》(附件6)。
3.送审单位建议名单及回避单位名单1份(须说明理由),密封报送。
11月1日前,请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75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
四、收费标准
(一)同行评议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费用由个人承担,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我校职称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高级职称为400元/人。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畅 魏强
联系电话:88308225
历史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