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3期刊发我院白立超副教授、张明副教授论文各一篇,显示了我院中国史学科的研究实力。
白立超副教授的论文题为《〈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孟氏注为唐注考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是《孙子兵法》非常重要的版本,一直以来受到学界的重视,此研究以《十一家注孙子》中的“孟氏注”为研究对象,纠正了长期以来学术界将“孟氏注”误判为南朝梁人注释的现状,以六个证据全面论证“孟氏注”为唐人注释。论文认为孙星衍校刻《孙子十家注》时误判孟氏注是《隋书·经籍志》所载的亡佚书目梁“孟氏解诂”。事实上,中唐时期已经没有梁孟氏注《孙子》的流传。《宋本十一家注孙子》的孟氏注,自集注本出现以来,凡见诸著录并明确言及注者时,均言其为唐注,十一家注的辑者亦认定孟氏注为唐注。孟氏注的校语中出现了“人不疑”“人不危”的避讳表述,证明孟氏至少参校过唐代避讳改字后的《孙子兵法》文本。就孟氏注而言,孟氏注16处袭用杜佑《通典·兵典》的内容。十一家注中的唐注普遍存在对曹注的义疏,孟氏注也有两处;同时,孟氏注中还有两处对杜牧注的义疏,显然孟氏注晚于杜牧注。多种证据均指向孟氏注为唐注。
张明副教授的论文题为《<折狱龟鉴>“吴中复便宜处置邮兵”案按语辨误》。《折狱龟鉴》是南宋初年郑克编撰的一部案例汇编,所辑故实上起春秋,下至北宋徽宗政和年间,多有出于正史之外者,并以按语的形式分析、考辨,对研究我国古代,特别是宋代法制史具有较高参考价值。该书卷五收录“吴中复便宜处置邮兵”案,郑氏按语有:“是时厢军无阶级法,故不应死。中复带本路兵马钤辖,故以便宜戮之。”本文揆诸史实,从宋代阶级法、军事司法权等层面进行辨析,认为此按语当有误。而宋代军制的复杂性,当是造成这一失误的缘由。
《中国史研究》创刊于1979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主办。《中国史研究》注重学术的原创性和前沿性,注重新出资料的研究,注重重大历史问题的探讨,是国内外学界公认的顶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