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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15:4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10号)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精神,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激励教育战线师德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在我校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三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下同),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单位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
     4.单位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单位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推荐评审程序
     1.有意向申报或有推荐人选的,请于5月12日之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或推荐意见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研究公示后上报学校;师德先进集体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自荐。
     2.学校根据条件和名额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5天。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要媒体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三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近五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以及2011年以来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
     (2)《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2);
     (3)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史学院
                                                        2014年5月7  

关于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7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10号)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精神,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激励教育战线师德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在我校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三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下同),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单位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
     4.单位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单位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推荐评审程序
     1.有意向申报或有推荐人选的,请于5月12日之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或推荐意见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研究公示后上报学校;师德先进集体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自荐。
     2.学校根据条件和名额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5天。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要媒体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三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近五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以及2011年以来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
     (2)《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2);
     (3)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史学院
                                                        2014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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