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函》(民办函〔2015〕227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智库建设,推动民族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不断提高民族工作决策研究水平,发现和培养更多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人才,请相关单位推荐本单位专家,经国家民委评审成为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后,将作为国家民委重点联系专家。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我校推荐指标为1-2名,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二、推荐要求与条件
1.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方式;
2. 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建言献策;
3. 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主要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工作(学科不限),有较强科研能力,已发表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三、支持方式
在支持周期内(一个支持期3年,本次为2016-2018年),国家民委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入选专家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包括:
1. 优先委托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
2. 优先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问题研究培训班;
3. 支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4. 支持参与重要调研活动,所撰写调研报告参与“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评奖活动。
四、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月19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一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学院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2. 学校将开会评选推荐人员,并予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由国家民委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出50名左右首批入选人员。
4. 我校是国家民委指定民族问题研究重要机构,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推荐出本单位最优秀民族问题研究中青年专家,并按时上报。逾期不补。
咨询电话:88308225
历史学院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