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及院党委领导下,协助书记开展党务工作,对分管的学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学生工作岗位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学风建设,规划学院学生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2.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抓好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学生管理制度。
4.负责学生评先评优及学生违纪处分工作。负责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和学生勤工助学等学生管理工作。
5.加强学生思政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
6.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定期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
7.领导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指导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
8.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9.指导、协助中东所、思想所、丝绸之路研究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评先评优、违纪处分、就业创业及其他相关的学生工作。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完成校党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