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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公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57   浏览次数:

为确保学院讨论室、会议室、教室等公用场地的合理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及管理办法:  

一、学院公用场地会议室、讨论室、教室建设、维护及管理均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中会议室、讨论室日常使用由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室使用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学院讨论室、会议室原则上不得安排授课。师生使用讨论室、会议室需提前在学院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使用负责人;  

三、学院教室由教务办公室协调使用,除正常教学安排外,日常开放供学生自习使用。师生借用教室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使用负责人;  

四、使用人应保持学院公共场地整洁,爱护公共设施,按照流程使用相关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学院办公室。严禁在场地进行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相关活动。  

五、学院办公室需定期检查学院上述公共场地的设备设施及卫生情况,确保场地正常使用。


历史学院公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2

为确保学院讨论室、会议室、教室等公用场地的合理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及管理办法:  

一、学院公用场地会议室、讨论室、教室建设、维护及管理均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中会议室、讨论室日常使用由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室使用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学院讨论室、会议室原则上不得安排授课。师生使用讨论室、会议室需提前在学院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使用负责人;  

三、学院教室由教务办公室协调使用,除正常教学安排外,日常开放供学生自习使用。师生借用教室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使用负责人;  

四、使用人应保持学院公共场地整洁,爱护公共设施,按照流程使用相关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学院办公室。严禁在场地进行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相关活动。  

五、学院办公室需定期检查学院上述公共场地的设备设施及卫生情况,确保场地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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