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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委员会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8日 10:02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学风建设,拓宽教学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主人翁意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北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委员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评教委员会的性质
学生评教委员会是协助学院教学委员会检查和监督全院教学工作运转情况、加强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学工作出谋划策的学生组织。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学生评教委员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团总支共同指导,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学生评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团总支负责学生评教委员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学生评教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管理
1、学生评教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评教员”)从学院本科大二以上年级的学生中遴选思想觉悟高、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学生担任,原则上按照每个班1个评教员的比例进行遴选,每届任期一学年。学生评教委员会由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任主任委员,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任副主任委员;每个班设一个评教工作小组,由班级学习委员担任小组长。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委员会、团总支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评教委员会的组织和领导,对学生评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要规范学生评教工作,为评教员颁发聘书,统一印制评教工作卡片,并设立学生评教意见反馈箱。
3、建立学生评教激励机制,学院对顺利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评教员,予以一定奖励;同时,对工作出色的学生评教员授予“优秀学生评教员”称号,对于团结协作、反馈的教学信息客观、真实,信息量丰富的评教小组授予“优秀学生评教小组”称号。
三、学生评教员的遴选条件
1、爱国爱校,身心健康,政治觉悟高;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
3、关心学院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勤于思考,善于观察和分析问题,有一定的信息处理能力;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原则性强,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四、学生评教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进行评价(每门课程参与评价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该门课程学生总数的1/2),并对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如实提供评价结果。
2、加强对教风和学风的监督。对教师上课、学生到课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良或违纪现象及时客观反映至学院相关部门。
3、定期召开评教委员会例行会议,对近一阶段的评教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各评教员应在例会前将填写好的《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信息反馈表》(见附表)交各班评教小组组长,由各小组组长把本班的评教情况报学生评教委员会。学生评教委员会汇总整理后通过教务办公室向学院教学委员会反馈。
4、完成教学委员会或团总支委托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五、其他
1、学生评教工作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班和广大教师要支持和配合学生评教员开展评教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阻碍和干扰评教委员会的评教工作。教师要主动接受学生评教,虚心听取学生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要积极支持学生评教员的工作,及时提供课程、教师等相关的评教信息。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信息反馈表(略)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委员会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2-07-18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学风建设,拓宽教学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主人翁意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北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委员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评教委员会的性质
学生评教委员会是协助学院教学委员会检查和监督全院教学工作运转情况、加强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学工作出谋划策的学生组织。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学生评教委员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团总支共同指导,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学生评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团总支负责学生评教委员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学生评教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管理
1、学生评教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评教员”)从学院本科大二以上年级的学生中遴选思想觉悟高、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学生担任,原则上按照每个班1个评教员的比例进行遴选,每届任期一学年。学生评教委员会由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任主任委员,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任副主任委员;每个班设一个评教工作小组,由班级学习委员担任小组长。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委员会、团总支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评教委员会的组织和领导,对学生评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要规范学生评教工作,为评教员颁发聘书,统一印制评教工作卡片,并设立学生评教意见反馈箱。
3、建立学生评教激励机制,学院对顺利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评教员,予以一定奖励;同时,对工作出色的学生评教员授予“优秀学生评教员”称号,对于团结协作、反馈的教学信息客观、真实,信息量丰富的评教小组授予“优秀学生评教小组”称号。
三、学生评教员的遴选条件
1、爱国爱校,身心健康,政治觉悟高;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
3、关心学院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勤于思考,善于观察和分析问题,有一定的信息处理能力;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原则性强,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四、学生评教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进行评价(每门课程参与评价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该门课程学生总数的1/2),并对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如实提供评价结果。
2、加强对教风和学风的监督。对教师上课、学生到课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良或违纪现象及时客观反映至学院相关部门。
3、定期召开评教委员会例行会议,对近一阶段的评教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各评教员应在例会前将填写好的《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信息反馈表》(见附表)交各班评教小组组长,由各小组组长把本班的评教情况报学生评教委员会。学生评教委员会汇总整理后通过教务办公室向学院教学委员会反馈。
4、完成教学委员会或团总支委托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五、其他
1、学生评教工作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班和广大教师要支持和配合学生评教员开展评教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阻碍和干扰评教委员会的评教工作。教师要主动接受学生评教,虚心听取学生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要积极支持学生评教员的工作,及时提供课程、教师等相关的评教信息。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评教信息反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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